行政通知

阜蒙县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2019年修订)

作者: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点击次数:144 发布时间:2021-01-13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机购置补贴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阜蒙农机补办【2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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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蒙县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2019年修订)

按照《辽宁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机〔2018〕90号)、《阜新市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阜农机〔201820号)和《阜新市农业农村局阜新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阜农发〔2019285号)文件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全力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的需求;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推广,提升农机作业质量;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创新组织管理,着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严惩失信违规行为,严防系统性违规风险,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

二、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

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以下简称“补贴范围”)为11大类24个小类57个品目(详见附件2)。实行年度动态调整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

要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综合利用、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

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一是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二是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三是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三、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机具省内实行同一补贴标准。补贴机具补贴额和补贴额调整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四、资金分配使用

农机购置补贴支出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等方面。

五、操作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一)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鼓励支持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二)申请补贴。购机者自主向当地农机购置补贴受理部门(乡镇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提交身份证明(身份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发票、卡(账)号等材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办理牌证照后提出补贴资金申领。

(三)核实查验。农机购置补贴受理部门(乡镇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组织机具核验。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可由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上牌过程中一并核验,要强化落实牌证管理机具先办理牌证后申领补贴的规定,实现核验与审核补贴申领分开。对于牌证管理机具,购机者凭《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申请补贴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县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对补贴申请材料及购置的机具进行抽查核验。对大型机具及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补贴情形和享受补贴额度较大的购机者要重点核实。

(四)资金兑付。由各乡镇农机受理部门要及时完成有关信息录入确认和统计上报工作,当年分批次将符合要求的购机者相关材料报县农业农村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汇总后分批次转交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经审核后通过“一卡通”或银行账号将补贴资金兑付给购机者。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的补贴机具,可在生产应用一段时期后兑付补贴资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补贴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县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要在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下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共同做好补贴资金需求摸底、补贴对象确认、补贴机具核实、补贴资金兑付、违规行为处理等工作,重大事项须提交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策。

(二)加强服务,严格核验。全面运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继续实施在乡镇公共服务中心开展受理申请、资格审核、机具核验、牌照办理、受益公示等“一站式”服务,做到程序规范,高效便民。补贴申领有效期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补贴。继续实行购机真实性承诺、受益信息实时公开和事后抽查核验相结合的补贴机具监管方式。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推进信息公开。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在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公示,重点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补贴机具信息表、投诉咨询方式、违规查处结果等信息,实时公布补贴资金申请登记进度和享受补贴购机者信息(格式参见附件3)。

(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监督制约。

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文件精神,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严处失信违规主体。

附件: 1.阜蒙县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辽宁省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修订)

3.    年度    市(县、区)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

4.阜蒙县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图

 

 

阜蒙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

          2019年8月12日